郑州不宜做引产手术的几种情况
当腹中胎儿超过了安全期,许多孕妇会选择接受引产。郑州妇科专家指出,不是每位孕妇都能接受引产手术。许多人做了引产手术之后,不仅伤害了胎儿更伤害了自己,甚至危及生命。在现在的医疗认识下,医生在替孕妇引产时,多半会替孕妇安置胎儿监视器,以便随时了解胎儿的情况与子宫收缩的强度。
据郑州妇科专家介绍,因个人体质的不同,每个人对于引产药物的反应都不尽相同。同样剂量的引产药物,有些孕妇可能无明显反应,但有的女性则可能发生过度强烈的子宫收缩。
专家告诉编者,过度强烈的子宫收缩会造成胎儿缺氧或子宫破裂,这是引产过程中更常碰到的紧急并发症。长期使用催生素也可能导致酸中毒或因子宫疲乏而造成子宫收缩不良,引起产后大量出血。
因此,专家呼吁,女性引产时要极度谨慎,以免发生上述的并发症,引发严重的后果。
郑州妇科专家提出了几类不宜引产的情况:
1、胎头与母体的骨盆不对称。
2、胎位不正。
3、以前曾经接受剖宫产、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或其他子宫手术的孕妇,子宫可能在引产时破裂,
4、第五胎以上的产妇,子宫可能破裂。
5、母体有严重心脏病。
6、胎儿情况不良,需紧急处理的案例,引产会加重胎儿缺氧。
7、前置胎盘时,引产会造成胎盘出血。
8、脐带在先露部位时,引产会压迫到脐带造成胎儿缺氧。